close

管理資訊系統突破暨總整理



博客來

博客來

嗨!

您正在找 管理資訊系統突破暨總整理 這本書嗎?

這本 管理資訊系統突破暨總整理 在博客來就可以買的到!

而且在博客來訂購 管理資訊系統突破暨總整理 還享有優惠價唷!

還有博客來會不定期的舉辦一些如購物金贈送或是使用折價券折抵的活動,

購買 管理資訊系統突破暨總整理 自己可以選擇是否要使用7-11取書(貨)服務,亦或是選擇使用宅配到府服務,真的很方便!

底下是 管理資訊系統突破暨總整理 的內容簡介



管理資訊系統係以管理方法來主導資訊的流通及資訊科技的應用,以促進有效的溝通。國內自民國 73 年起於大學院校逐漸成立資訊管理學系暨研究所,迄今已有 30 多所大學設有此系;並且各專科學校亦陸續將資料處理科更名為資訊管理科;此外,自 84 年度起,資訊類的高、普、特考更將此科列為必考科目,更可窺知其重要性。 管理資訊系統此科命題方向,迄今仍具相當的不確定性;其主要方向應涵蓋資訊科技的基本概念、資訊系統開發、支援組織活動的資訊系統與資訊管理技術等;本書著重視觀念分析,循序漸近地介紹資訊管理的各單元,並適時的穿插例子以及各類考題於相關章節裡;於各章末,再附上摘要提示暨重要名詞彙整,期能為同學們創造堅強的應考實力。因此,本書是一本觀念整理詳細,資料蒐集最齊全的考試必備用書。

  • 出版社:儒林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03/11/30
  • 語言:繁體中文


商品網址: 管理資訊系統突破暨總整理

博客來











矽谷之星-23個高科技公司的成功故事



孫道存與太電集團的典範轉移



網路創業成功的秘密:國內最大的人力資源網站104人力銀行



鸚鵡傳奇



顛覆你的想法:馬化騰的互聯網如何創新?



雄霸天下



邁向高峰:本田企業跨國之旅



從0到100億:矽谷創業之神陳五福的成功故事



誰殺了網景─網景與微軟的網路對決



百年尚青:不斷向前的青島啤酒



是的,我們最便宜!:從鄉村小店到零售巨頭的沃爾瑪傳奇



三星殞落?:李在鎔接得了班嗎?





博客來











這不是超能力,是終極讀心術(附贈讀心技巧DVD)



博客來網路書店>CQ文化智商:全球化的人生、跨文化的職場-在地球村生活與工作的關鍵能力



暗黑冷讀術:成功者默默在使用的掌握人心法則



3秒鐘就讀懂人心



《甄嬛傳》華妃早知道該多好的道理:這些職場地雷千萬不要踩



人際關係的藝術:打造真實人際關係的53堂課



博客來>超犀利!一眼就看穿:解讀肢體語言的終極讀心術



不不為贏 教你勇敢說不的技巧



吸引力:吸引高層次人士的人際關係學



公關達人教你職場讀心術:上班族必修,無往不利溝通18招



商場厚黑學



獨一無二的超強魅力氣場人脈掌控術



你的氣場跟公司合嗎?



人人都要懂的職場厚黑學 2



窮得只剩張嘴:用好人脈幫你逆轉勝



超完美的人性心理學:我沒有教你陰謀詭計





商品網址: 管理資訊系統突破暨總整理

博客來





2018-06-05 18:4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自稱法律系碩士畢業的麥男,日前搭公車時對鄰座的女生伸鹹豬手,搔撫對方大腿長達2分鐘之久,待被害人求助才停止。刑事部分認定麥已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拘55日、得易科罰金確定;民事方面,原告索賠66萬元精神慰撫金,且在書狀內提到聯合國通過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獲認同;法官最後判賠30萬元,可上訴。

據悉,麥男早在2011年就曾犯下公車性騷擾案件,可謂「公車癡漢」,但他當時在檢方偵查時認錯,也親筆在道歉函上寫下「由於平常沒在國內,對於法律認識不清,以致做了不好的舉止」,並賠償被害人,終獲諒解並撤告,豈知去年1月再犯本案。

麥男當晚先以指甲輕搔被害人大腿外側,見對方沒反應,竟加大動作以整隻手撫摸大腿,過程長達2分鐘之久;後因女子無法忍受起身才停止。而公車當下恰停靠捷運站,麥男躲在人潮中下車,後經通知才到案說明。

全案進入刑事庭審理時曾進行調解,但被害人說,麥男雖有寫下道歉信函,不過字跡潦草還多次塗改,且所寫內容與事實有出入,認為麥沒有道歉誠意,另也質疑他是慣犯,只是其他被害人沒有人出面,最後決定不願和解,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刑庭法官依據被害人陳述認定麥男犯後態度不佳,但又審酌他已認錯,依法判拘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千元確定。

至於原告在民事書狀內提到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是聯合國大會在1979年通過、1981年於正式生效的公約;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解釋,該公約也稱「婦女人權法典」,闡明男女平等享有一切權利,包括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和政治權利等,而締約國家應採取立法與一切適當措施,以消除對婦女歧視、確保權利。

民庭法官認同原告所說,審酌麥男犯行與雙方條件後,判賠30萬元。



博客來 博客來網路書店
3BBD99C80BD961E6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cmg26ea44i 的頭像
    cmg26ea44i

    黃小嘉的部落格

    cmg26ea44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