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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13:1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父母管教小孩可以體罰?基隆一名媽媽不滿14歲兒子常半夜溜出去玩,持鋁製掃把柄,打傷兒子。基隆地檢署認定母親的管教逾越懲戒範圍,依傷害罪嫌起訴母親。

起訴書指出,蘇姓婦人今年2月間,不滿14歲的兒子老是半夜出去玩,又愛說謊。蘇婦一時惱怒,持鋁製掃把柄毆打兒子,致兒子受有右後耳、雙手手、右前臂、右中指與左大腿瘀青等傷。蘇的兒子不甘被打,向警方報博客來網路書局案指控遭母親打傷。

檢方調查時,博客來網路書店蘇婦供稱是因為兒子都不聽話,半夜溜出去玩,又常常說謊,一氣之下才拿掃把柄管教兒子。

檢察官認為,父母基於保護教養子女的親權,可以在必要的範圍內為兒子行使懲戒權,但不能傷害子女的身心健康。博客來蘇婦持掃把柄,打傷兒子的行為已觸犯傷害,因此依傷害罪嫌將蘇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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